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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5年国务院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0-17 15:55:31浏览次数: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 号)和《关于开展 2020-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 号)的精神及《北华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北华校字[2021]49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准备工作做进一步部署和安排,以确保20253月周期性合格评估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及自我评估相关材料上传工作顺利开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我评估专家评议意见积极落实整改工作

各学位授权点根据自我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结合评估专家评议意见进行整改建设,对自评材料进行修改及补充,制定学位授权点可操作性改进提升方案,并完成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二、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一)相关工作内容

1、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

为加强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的日常管理,各学位授权点需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学位委员会报送参评学位授权点截至上一年底的基本状态信息,并完成《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上传工作。

该项工作拟填报时间为:2025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上传自我评估相关材料

各学位授权点在自我评估完成后,需向指定信息平台上传自我评估结果、《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专家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以及参评学位授权点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周期内版本相同的年份只需提交一份)。

该项工作拟填报上传时间为:2025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撰写《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2024)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4

该项工作拟完成时间:202412月末。

4、完善更新二级网站相关内容

为保障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各学位授权点需及时完善更新二级网站建设,具体包括学科、学位点建设情况、导师简介、科研成果、培养过程、培养方案、规章制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等内容。

(二)具体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对标自我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整改,提前部署20253月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和自我评估相关材料上传的前期准备工作。

2、各相关培养单位可参考《学术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及《北华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等准备、编写所需材料,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3、《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等所提交材料均需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4、请各培养单位确保所属二级网站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尽可能丰富完善,保障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和丰富性,提升网站实用性,对学位授权点评估起到良好支撑作用。

5、请各培养单位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结点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其中《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2024)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4)电子版(word版)请于20241231日前发送至bhyjsypg@163.com邮箱;《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自我评估结果、《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专家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以及参评学位授权点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材料需提前完成撰写与收集,具体填报时间与平台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