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北华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继续由各培养单位在新生报到初审时成立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如人员组成发生变更需重新报送领导小组名单。
二、审查内容及要求
1.审查内容:
各审查小组参照《北华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第五章)对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对于档案材料缺失的新生,复查小组应告知该新生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对于委托培养不能提交档案的学生,须与学生单位确认学生身份等相关信息。
复查合格的新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审查要求:
(1)新生提交的档案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需逐人逐项比对核查。
新生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及档案材料中的重要信息必须一致、如有变更或涂改须重点审查。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202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附件1)
2. 《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3. 2024年起,研究生院开展新生入学图像采集及图像比对工作,对于比对结果存疑的新生,培养单位须针对该生提供单独的审核情况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存疑学生名单单独下发。
10月31日之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送交到研究生院。
附件1:202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
附件2: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北华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9日